據介紹,凡具有北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規定,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標準全北京市統一,為每人每月280元。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負擔,并列入區(縣)財政預算。參保的最低繳費標準為農村居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9%,最高繳費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可支配收入的30%,城鄉居民可在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充分考慮了參保人的繳費能力。
政策規定,參保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2008年12月31日前男已年滿45周歲、女已年滿40周歲的人員,不受15年繳費年限的限制,只需按年繳納保險費,達到領取年齡,就可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請手機端微信掃描或長按識別“產品手冊”、“公眾號”、“網站”等二維碼,可了解各企業系列產品內容!